湖南发布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5月6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 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8 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 年第14 号),长沙市岳麓区易雪江蔬菜店销售的豇豆经抽检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长沙市岳麓区爱赏水果店销售的桔子经抽检丙溴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株洲市天元区祥云市场田永朴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经抽检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上述3 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示显示, 收到不合格抽检报告后,长沙市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长沙市岳麓区易雪江蔬菜店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整改。经立案调查,长沙市岳麓区易雪江蔬菜店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7.5 公斤,货值67.5 元,已销售7.5 公斤。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针对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张贴了《召回公告》予以召回,未发现消费者要求退货,无召回产品。长沙市岳麓区易雪江蔬菜店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全面排查进行整改。经长沙市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立案调查,长沙市岳麓区易雪江蔬菜店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长沙市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免予处罚。
长沙市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长沙市岳麓区爱赏水果店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整改。经立案调查,长沙市岳麓区爱赏水果店购进该批次不合格桔子26.5 公斤,货值265 元,已销售22.5 公斤,报损4 公斤,库存0 公斤。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由于产品销售较快,未发现消费者前来退货,无召回产品。长沙市岳麓区爱赏水果店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全面排查进行整改。经长沙市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立案调查,长沙市岳麓区爱赏水果店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长沙市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免予处罚。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株洲市天元区祥云市场田永朴海鲜店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整改并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经立案调查,株洲市天元区祥云市场田永朴海鲜店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5 公斤,货值395 元,已销售5 公斤,库存0 公斤。 经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株洲市天元区祥云市场田永朴海鲜店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 元人民币,罚款人民币3000 元人民币,合计3015 元人民币的处罚。